为促进地热能供暖系统“取热不取水”,确保地热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省住建厅组织相关单位编制《黑龙江省地热能供暖系统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规程》是我国首部涵盖水热型地热能、岩土体地热能供暖系统的省级技术规程。
《规程》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工程案例,吸纳了大量国内外有关地热能供暖技术的最新研究成果,并针对黑龙江省气候、地质条件进行深入的计算分析,结合黑龙江省实际编制而成。该标准根规定了以中深层和浅层地埋管地热能供暖系统为主的适宜形式,对既有地热水供暖系统的改造给出了相关要求和技术。提供了多样的设计计算方法和概算指标,方便各阶段的工程设计。强化了地热能采集系统、运行监测与管理的具体要求,便于职能部门监督。
《规程》是黑龙江省地热能供暖系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的依据。《规程》促进地热能供暖系统降低供暖能耗的同时,也将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等相关行业的良性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